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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份上海财经大学MPA答辩时间节点及事项

来自:上海财经大学MPA教育中心 发表日期:2010-7-9

附件:通知文件

上海财经大学MPA中心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时间节点和注意事项

各位MPA研究生:

按计划,今年下半年答辩应安排在12月份。但不少同学提出申请,希望中心在9月份安排一次,中心为方便同学,准备接受同学的论文答辩申请,如申请答辩并且论文合格的同学达到10人,中心就安排在925日进行论文答辩,请申请参加9月答辩的同学做好准备。

申请参加9月份答辩的同学,论文初稿一般应在815日前完稿,并发给导师。论文最终定稿应在831日前。

一、 论文重合度检测

1、 论文必须事先送交给指导教师,经指导老师同意,方可申请答辩;

2、 所有人都必须提交论文电子稿,论文电子稿首先必须由导师发送,并应在91800之前发送到我校MPA论文专用信箱shufempa@yahoo.cn,论文电子稿格式:主题和论文题目均为学号+学生姓名+学位论文(如2007252001卞佳颖学位论文)。中心设置了自动回复,如未收到自动回复,请来电询问确认。中心在3日晚1700之前会把已经收到的论文清单发布在网上,请同学自行上网查询确认,如论文已发送而名单中没有,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 中心会在93日晚20:00前告知重合度检测结果,通过重合度检测的名单将在MPA网页上公布。按照学院暂行规定,重合度在20%以内视为合格,重合度在20%30%之间由导师指导学生作出修改,不再重新检测,重合度在30%-50%之间的,必须做出重大修改,需重新提交检测,只有重新检测在30%以下,论文才能提交预审;重合度达到50%,视为论文不合格,本次不接受答辩申请。

4、 重合度检测合格后,才能进入以下流程。

二、论文预审

  1、论文检测重合度合格的论文,中心会尽快安排进入论文预审;

2、中心在911日晚八点前通过邮箱告知同学预审结果。部分同学可能还需要根据预审专家的意见修改论文。预审专家认为需重大修改推迟答辩、或不同意参加答辩的论文,导师与作者本人如有异议,可向中心提出,中心会尽快安排两位专家再行评阅,如两人都评阅通过,即可进入此后流程,如有一位专家认为需做重大修改、或不同意答辩,则论文不能参加本轮答辩;

3、预审通过的同学,中心会通过邮箱告知盲检号。需本人上网进行抽检。具体盲检过程请见后文。

4、修改后的论文应于9181700前把电子稿发送到上述MPA论文专用信箱。格式如前所述。

5、重合度检测合格并且预审通过的论文才进入以下流程。

三、网上申请流程

1、预审通过的同学,请在911日至16日参照论文指导手册中“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毕业与学位的填写流程”填写开题报告、答辩申请等各项。(教育网与外网链接带宽有限,一般早上链接顺利些,请大家尽早填写,如填写不顺利,可以先把相关表格下载下来,在答辩前继续完善网上填写内容);

3、填写好之后,请打印“论文和专业学位有关表格”中Z2、Z3、Z4、Z5、Z6表格(注意每份表格所要求的份数,见表格自身说明)

3、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过论文或承担了研究课题的,请填写Z7。

四、论文与表格递交

1、申请论文答辩的同学请在913日至18日之间提交相关表格到MPA中心(注意每份表格所要求的份数,见表格自身说明)学位申请表必须有导师签字和本人签字(外地同学可快递给指导教师,请指导老师签字后转交给中心【可在规定时间内放在学院王海燕老师信箱内】,在发邮件时请告知中心,是由指导老师转交)。

2、论文可以自己打印,也可以委托中心打印,自己打印的论文请在913日至18日提交五本到中心办公室作为评阅及答辩用,封面不要有个人及导师信息,并且不要打印致谢页、个人简历页

3、委托中心代为打印的,需向中心缴纳200元论文打印装订费。

4、论文格式如不符合要求,中心不能接受答辩申请。

5、在学期间有论文发表的同学,请在提交论文与相关表格时把论文原件与复印件一并带来。MPA中心教务秘书核实后在Z7上盖章确认,并装入档案袋。

五、论文正式答辩时间

正式论文答辩时间是2010925日下午1330-1700,具体分组与地点请等候通知

六、论文及表格打印相关工作

1、请按规定格式编排论文(请到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部或教学系统下载论文写作规范文件,如不清楚如何排版,请向已经通过答辩的同学请教);

2、自己打印的论文,最好分两次,第一次打印五本,用作评阅与答辩,答辩通过后,再打印第二次八本正式稿, 

3、用于答辩与评阅的论文,封面不要有个人及指导教师信息,致谢与个人简历都不要有出现个人及导师名字;第二次打印包含个人及导师完整信息;

    4、相关表格要求:

        A、硕士学位申请书(2份):学生本人填好,贴好照片(一寸),请导师填写意见并签名及本人签名。

        B、论文评阅书及自评表(3份):学生本人填写好学位论文自评表。

C、硕士授予学位信息表(1份)。

D、论文答辩决议书与会议记录(1份)。

F、上海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评分暨表决票(3),学生填写好姓名及论文题目。             

七、网上提交论文

论文答辩通过后必须在一周内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网址:校图书馆主页右下角研究生学位论文提交。

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

所有硕士学位申请人均须参加上海市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双盲抽查。未上网登陆者视论文抽查不合格。

    1、论文抽检 

参加20109月论文答辩的MPA研究生,领取双盲抽检号后由本人上网进行抽检。论文双盲抽检登录网站:教科网用户请登陆lwms.seei.shec.edu.cn; 非教科网用户请登陆lwms.seei.edu.sh.cn

   2、论文送审 

被抽中者(含同一位导师有3人以上并且姓氏拼音排列首位的申请人),须下载“上海市学位论文双盲检查简况表”并填写一式三份(其中二份经导师签名和院系所盖章),连同一本学位论文(不含导师和个人信息)一起交学科学位办公室送审。   

   3、论文送审完成时间

    申请人论文送审工作务必在领取抽检号后的两周内完成,即应于2010109日前送交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部学位办公室送审。

    4、结果查询

    论文被送捡者可在201012月上中旬登陆该网站,输入本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即可查询评审结果。

5、暂停发放被抽中者的学位证书

由于召开校学位委员会会议时,本次双盲评审的结果尚未获得,为了保证双盲评审制度的有效性,对于被抽中者参加双盲评审的学位申请人,其学位证书暂时由研究生部保管,如其学位论文通过盲审的,可以直接发放;否则,须修改完成后再行发放。

021-65447140、65447145

上海财经大学MPA教育中心

2010-6-30

特别提醒:

 如有同学此前未曾拍摄过学位证书专用照片的,请在答辩前,往上海各高校指定数码馆拍摄学位证书专用照片,拍照时务必着装整齐、正式,带好身份证、学生证或学员证和现金10

宜山路520号中华门大厦1603 (近中山西路)上海潮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1-64682836--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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