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实用商法
企业实用商法
[课程背景]
企业经营中不可避免地要遇到各种风险,如市场风险、产品风险、投资风险,当然还有许许多多的经营风险:内部管理混乱、股东撤资、资产负债率高、资金流转困难、三角债困扰、资金回笼慢、逾期应收帐款不能及时收回,造成资不抵债或亏损的困境等等。
据有关部门调查,我国企业应收帐款占流动资金的比重为50%以上,远远高于发达国家20%的水平。企业之间相互拖欠货款,造成逾期应收帐款居高不下,已成为经济运行中的一大顽症。据专业机构统计分析,在发达市场经济中,企业逾期应收帐款总额一般不高于10%,在我国,这一比率高达60%以上,据统计逾期应收帐款在一年以上的,其追帐成功率在50%以下。如何监控应收帐款发生以及如何处理企业的不良债权等问题,已经成为企业中不容回避的一个重大课题。
每个企业尽管在应对经营风险方面的方法各不一样,但对相关法律缺乏了解这一点却带有很大的普遍性,企业如果能有效地从法律角度加强管理,则可防患于未然,即使产生欠款纠纷不可避免,也可将企业应收欠款的风险降到最小。
[培训目标]
本课程旨在提供从法律的角度防范风险、规避风险的方法与手段。
[参加对象]
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及董事会成员
[师资介绍]
樊鹏,毕业于复旦大学法律系,现任上海某高校副院长、副教授,上海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
担任国家千户企业领导人员工商管理培训班、大中型企业领导人员工商管理培训班、高级工商管理培训班、现代企业高级经理培训班、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全国统考考前辅导班等班级经济法课程以及复旦大学、上海交大、上海大学、东亚学院商法课程的主讲老师。为宝钢集团、大庆油田、江铃集团、富达集团、天正集团、郑州铝业、上石化、泸天化、中国海洋石油等许多大型企业集团提供过法律培训与咨询。在为企业经营管理者进行法律培训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培训内容]
一、如何审查合同主体
分公司与子公司签订合同是否有效?
二、如何订立合同
口说无凭——口头合同是否有效?
协议合同——是否等同效力?
要约承诺——合同何时成立?
三、如何确认合同的效力
不合法的合同是否有效?
采用欺诈手段订立合同是否有效?
四、如何保障合同的履行
合同订了之后履行不了,官司打赢了执行不了,这是一个时期以来常常令人困扰的问题。为什么会这样?缺少办法,缺少法律手段。
新的合同法给了人们许多办法:
——行使抗辩权
——行使代位权
——行使撤销权
——行使提存权
五、如何追究违约责任
1、发生合同纠纷是经常的,订合同的对方十分清楚,但要追究违约责任告谁却并不那么清楚。比如:
对于合伙企业——告谁
对于联营企业——告谁
对于企业办的企业——告谁
对于有保证人的企业——告谁
对于承包经营的企业——告谁
对于宣告破产的企业——告谁
2、发生纠纷通过什么途径解决,诉讼?仲裁?
3、如何索赔?索赔金额怎么提?
[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06年10月28-29日(星期六、星期日) 8:30-16:30
地点:温州市东瓯大酒店四楼会议室(汽车新南站对面,火车站旁)
[培训费用]
980元/人(包括培训费、资料费、中餐费等)
[联系方式]
温州市厂长经理人才公司(温州市小南路国昌大楼二楼)
电话:0577-88229756 88228948 88228165 传真:88227710 88270266
联系人:
参加“企业实用商法”回执
|
企业名称 |
|
通讯地址 |
|
|
姓 名 |
|
手 机 |
|
|
职 务 |
|
电 话 |
|
|
参加人数 |
|
传 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