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送我市部分经营管理人员赴欧洲进行技术交流与经贸考察的通知(第12期)
各企、事业单位:
为了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落实省委、市委“两创”战略,提高我市经营管理者素质,促进我市人才队伍建设,经市委组织部研究决定,由温州市厂长经理人才公司组织我市房地产行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赴欧洲进行技术交流与经贸考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和条件
1、参加对象为房地产行业企事业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
2、参加者的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培养前途;
2)工作业绩突出。
二、考察时间、方式和内容
1、时间及方式:
考察团初定于2008年5月赴欧洲,考察方式为理论讲解结合实地参观考察,时间为十天。
2、考察内容:
学习了解德国等欧洲国家在城镇规划和建设技术,建筑节能,城市社区建设与和谐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以及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并进行实地考察。同时我们还将安排学员与当地相关企业进行学习交流、洽谈,为两地企业开展经贸交流、投资合作创造条件。
三、费用
考察费用包括国际往返机票、国外城市之间交通费、住宿、膳食、学习、参观考察、翻译等费用,由参加人员所在单位负担。
四、推荐审批程序及上报时间
准备参加的单位应认真研究确定参加人员,并填好推荐表(见附表),尽快将推荐材料报温州市厂长经理人才公司。根据推荐情况,考察班确定15名人员参加,额满为止。
联 系 人:叶晓霞 刘 珍
联系电话:88270901
传 真:88227710
地 址: 温州市小南路国昌大楼二楼









